霍州市三项措施让第一书记
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一是关心生活,确保“下得去”。为避免驻村工作期间“两头挂”、“两头跑”,明确提出第一书记任职期间,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承担。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落实驻村工作经费,并全部办理了人身意外保险,解除第一书记后顾之忧,保障驻村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精心管理,确保“留得住”。制定出台了《霍州市农村第一书记管理考核细则》,实行第一书记在村考勤、请销假、去向管理等制度。同时,市委组织部建立完善了谈话、月巡查通报、半年测评、调整召回等制度,采取定期、不定期深入第一书记服务村实地督查和电话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第一书记在岗和驻村工作情况,督促下乡驻村开展工作。
三是培训考核,确保“干得好”。注重对第一书记的服务能力培养,通过“领头雁”培训、召开座谈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提升第一书记的政策理论素养和实践工作能力。强化对第一书记实绩考核,通过考核组进村入户、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满意度测评、实地查看等方式,认真开展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把工作实绩作为优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有效激发了第一书记奉献基层、干事创业。
(蔡亮 杜鹃 何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