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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百分量化制对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进行聘期考核
2011-09-08 09:54   审核人:

我市实行百分量化制对服务期满

大学生村干部进行聘期考核

 

近日,我市对2008年选聘的大学村干部和2010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干部进行了聘期考核。

聘期考核围绕大学生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聘期考核项目分为所属乡(镇、街道)工作考核(50分)、任职村(社区)工作考核(30分)、市委组织部综合评定(20分)三部分,共计100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秀等次;70-79分为合格等次;60-69分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在考核过程中,始终坚持“四个原则”,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纳入今年新选聘计划,签订新的聘用合同,聘期为1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干部的有关待遇。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郭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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