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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三项措施让第一书记"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2017-06-02 14:47   审核人:

 

一是关心生活,确保“下得去”为避免驻村工作期间“两头挂”、“两头跑”,明确提出第一书记任职期间,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承担。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落实驻村工作经费,并全部办理了人身意外保险,解除第一书记后顾之忧,保障驻村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精心管理,确保“留得住”。制定出台了《霍州市农村第一书记管理考核细则》,实行第一书记在村考勤、请销假、去向管理等制度。同时,市委组织部建立完善了谈话、月巡查通报、半年测评、调整召回等制度,采取定期、不定期深入第一书记服务村实地督查和电话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第一书记在岗和驻村工作情况,督促下乡驻村开展工作

三是培训考核,确保“干得好”。注重对第一书记的服务能力培养通过领头雁培训、召开座谈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提升第一书记的政策理论素养和实践工作能力强化对第一书记实绩考核通过考核组进村入户、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满意度测评、实地查看等方式,认真开展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把工作实绩作为优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有效激发了第一书记奉献基层、干事创业。

                              (蔡亮 杜鹃 何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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